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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要素支持,广州市白云区政府印发《广州市白云区促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(试行)》

行业动态 / 2024-05-15

5月9日,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《广州市白云区促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措施》)的通知。

最高1亿!最强储能补贴来了

措施指出,支持新型储能制造业项目建设。对新引进、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优质新型储能制造业项目,按不高于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%给予一次性扶持,同一项目最高1亿元。

引导新型储能产业集聚发展。鼓励产业园(楼宇/大厦)集聚新型储能及其生态链企业,在符合以下要求的产业园区中,每年遴选优质产业园区一次性给予运营主体最高500万元新型储能产业集聚运营扶持。

支持产业科技创新。支持新型储能关键技术上的创新突破和科技成果转化,对获得国家级或省级认定的创新平台,给予最高500万元扶持;对获得国家级“小巨人”或省级省级专精特新的新型储能企业,给予最高100万元扶持。

支持综合智慧能源推广应用。支持建设电力充储放一张网,强化“智能化设备+场景化应用”高效协同。鼓励支持在交通、工商业等领域采用“新型储能+综合智慧能源模式”,对采用光伏、新型储能、氢能、充电桩、智慧能源管理等两种以上且装机容量超过1兆瓦的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,自并网投运次月起按新型储能电站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最高0.2元/kWh扶持,同一项目累计最高300万元。

加强产业领域金融支持。支持组建规模超10亿元的双碳科技基金和规模超20亿元的新型储能产业基金,加大对新型储能产业的股权投资;给予在境内外成功上市的区内新型储能企业最高1300万元上市扶持资金。

此前2023年12月27日,广州市白云区政府发布《广州市白云区促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。鼓励支持在交通、工商业等领域采用“储能+综合智慧能源模式”,对采用光伏、储能、氢能、充电桩、智慧能源管理等两种以上且装机容量超过1兆瓦及以上的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,自并网投运次月起按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.2元/kWh扶持,连续扶持不超过2年,同一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。

对比此前发布政策,新版政策删去了“连续扶持不超过2年”限制。

详细阅读

http://www.gz.gov.cn/gzzcwjk/gzdata/content/post_9639471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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